這個月即將邁入旅澳半年。
原本計畫餐廳做到二月底,前幾天主管(Matt)跟M說希望我倆多留兩個月,他稱讚我們表現優秀,
並歡迎我們之後隨時回來,問題在於為了能夠下個季節再回來,必須在農場工作三個月。
廚師和主管表示可幫我們與友人聯繫,詢問是否有職缺,若能夠兩者同時進行將是最完美的事!
 
 
 
兩人終於在10日買了車,前天與賣方聯繫約隔天看車(HOLDEN ASTRA ),試駕後兩人對車子頗滿意,於是馬上簽約將車買了下來,從3250殺到3000元,加上保險一人約1675元。有了車休假不怕無聊,想去哪就去哪,即使周休三四天都不在意了!
 
昨天兩人到國家公園健行,共走了十公里左右,走到有點腿軟,除了生理上的疲勞,精神上很滿足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o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